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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時丟手機的A很凶悍的打了我同學一拳﹐我們心裏已經知道他們三個是一夥﹐在詐騙﹐但打也打不過﹐說也沒理。
我同學沒有還手﹐只是大聲的吼到﹕現在全車人都可以作證﹐在事情真相沒有調楚之前你動手打人﹐我要告你。
這時候我同學非常冷靜沉著﹐從另外一個口袋拿出一張餐巾紙﹐用餐巾紙包著手機舉起來﹐說﹕我是北大法律系的﹐這個手機上沒有我指紋﹐手機不是我偷的﹐車上有人詐騙﹐請司機關好車門﹐我要打 110報警。
不到5分鐘﹐警察就來了﹐把我們帶到了警察局﹐我同學涉嫌偷竊﹐被關了起來﹐我們只好給我同學的博士導師打電話﹐出面保釋。 導師﹑學校保衛科科長都來了﹐問清楚了事情的經過﹐後來進行指紋驗證﹐結果出來了﹐手機上有他們三個的指紋﹐沒有我同學的指紋﹐他們是一個詐騙團夥。他們通過把手機偷偷塞到你兜你﹐然後誣陷你偷手機﹐從而進行詐騙和勒索。
最後﹐我同學無罪釋放。警察還非常感謝我們幫他們破獲了一起團隊詐騙案﹐並斷誇讚我同學智商怎麼這麼高。
我同學其實不是北大法律系的﹐但他的智商的確很高﹐也很冷靜。
但最大功勞還多虧那張餐巾紙。
現在的小偷不偷手機﹐改送手機了﹐神不知鬼不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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