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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傻瓜繳學費學習,聰明人以傻瓜繳的學費學習」-- 巴西諺語
有一個楞頭楞腦的流浪漢,常常在市場裡走動,許多人很喜歡開他的玩笑,並且用不同的方法捉弄他。
其中有一個大家最常用的方法。
就是在手掌上放一個五元和十元的硬幣,由他來挑選,而他每次都選擇五元的硬幣。
大家看他傻乎乎的,連五元和十元都分不清楚,都捧腹大笑。
每次看他經過,都一再的以這個手法來取笑他。
過了一段時間,一個有愛心的老婦人,就忍不住問他:
「你真的連五元和十元都分不出來嗎?
流浪漢露出狡黠的笑容說:
「如果我拿十元,他們下次就不會讓我挑選了。」 

.「多數人的失敗不是因為他們的無能,而是他的心志不專一。」 ----吉魯德
有一個外科醫生告訴學生:「當個外科醫生,需要二項重要的能力:
第一、不會反胃,
第二、觀察力要強。
接著,他伸出一隻手指,沾入一碟看來令人作嘔的液體中,然後張口舔舔手指。
他要全班學生照著做,他們只好硬起頭皮照做一遍。
醫生頷首一笑說:
「各位,恭喜你們通過了第一關測驗。
不幸的是,第二關你們都沒通過,因為你們沒注意到我舔的手指頭,不是我探入碟中的那根手指。」

.「不要害怕你的生命會結束,而要害怕它從未開始。」 ----格雷斯漢森
有一個人搭船到英國,途中遇到暴風,全船的人驚慌失措,他看到一個老太太非常平靜的在禱告,神情十分的安詳。
等到風浪過去,全船脫離了險境,這人很好奇的問這老太太,為什麼一點都不害怕。
老太太回答:
「我有兩個女兒,大女兒叫馬大,已經被上帝接走,回到天家,二女兒叫馬利亞住在英國。
剛才風浪大作時,我就向上帝禱告,如果接我回天家,我就去看大兒,
如果留我性命,我就去看二女兒,
不管去那裡我都一樣,所以我怎麼會害怕呢?」

 

.「沒有烏雲,沒有暴風雨,便沒有美麗的彩虹。」---- 芬生
有一朵看似弱不禁風的小花,生長在一棵高聳的大松樹下。
小花非常慶幸有大松樹成為她的保護,為它擋風擋雨,每天可以高枕無憂。
有一天,突然來了一群伐木工人,兩三下的功夫,就把大樹整個鋸了下來。
小花非常傷心,痛哭道:
「天啊!我所有的保護都失去了;從此那些囂張的狂風會把我吹倒,滂沱的大雨會把我打倒!」
遠處的另一棵樹安慰她說: 「不要這麼想,剛好相反,少了大樹的阻擋,陽先會照耀妳、甘霖會滋潤妳;妳弱小的身軀將長得更茁壯,妳盛開的花辦將一一呈現在燦爛的日光下。
人們會看到妳,並且稱讚妳說,這朵可愛的小花長得真美麗啊!」

 

.沒有失敗,只有暫時停止成功。
如果你已經為人父母,當你的孩子正在學習走路時,你會給他幾次機會?
你會在他跌倒十次之後,讓他改坐輪椅嗎?
還是只給他二十次學走的機會,若學不會走路就要他放棄?
或者當你身邊有五十個人叫囂著勸你放棄,你就決定讓他坐輪椅呢?
我想你的答案是: 不會。
的確,當我間每一位父母,會給你的孩子幾次機會呢?
他們都說:
我會給他無數次機會,直到他站起來,學會走路為止!
是的,一直堅持到底者,最終都會站起來。
為什麼許多父母只給孩子一次聯考的機會?
為什麼常用失望的口氣告訴孩子不適合某種行業,要求他轉行呢?
而許多人竟也因為沒有堅定的信念,一遇挫折就認為自己能力不足,因此放棄了他們的理想。
其實,凡事沒有失敗,只有暫時停止成功。

 

.上帝的延遲並不是上帝的拒絕。
有一個人,他在二十一歲時,做生意失敗。
二十二歲時,角逐州議員落選。 
二十四歲時,做生意再度失政。
二十六歲時,愛侶去世。
二十七歲時,一度精神崩潰。
三十四歲時,角逐聯邦眾議員落選。
三十六歲恃,角逐聯邦眾議員再度落選。 
四十五歲時,角逐聯邦參議員落選。
四十七歲時,提名副總統落選。
四十九歲時,角逐聯邦參議員再度落選。
五十二歲時,當選美國第十六任總統。
這個人就是林肯,因為他堅信上帝的延遲,並不是上帝的拒絕,因此能屢仆屢起,最終成就不凡。

.重要的不是發生了什麼事,而是要做那些事來改善它。
佛家說逆境是「增上緣」,可遇而不可求。
遇到困難時,重要的不是發生了什麼事,而是你即將用什麼態度來面對,做些什麼事來改善它。

.我對我的生命完全負責。
成功者對事情百分之百負責,負責的定義是永遠握有主控權,如果不能主控生命,很可能一生隨波逐流。
對生命負全責者,他為自己而活,並學習替別人著想。
把心化為水,以身為容器,反映世界的影子,我在影子中找尋自己的價值.......

  

一、德州奧斯丁
有位叫 Catherine Robertson 的婦女告贏一家傢俱店得到七十八萬美元的賠償,原因是她在該傢俱店內奔跑時,被一小孩絆倒而扭傷了腳關節,店員沒有制止小孩在店內玩耍。
該小孩不是別人,正是她的兒子。


二、洛衫磯
一位十九歲的青年 Carl Truman 得到七萬八千元外加醫療費用的賠償,因為他的鄰居開車壓過他的手
為什麼會發生?
那位鄰居開車時,沒有注意到這位青年正在偷他汽車輪胎上的車蓋。


三、賓州
有位笨賊名叫 Terence Dickson,他在一家住宅行竊,
當他試圖從車庫離開時,車庫的自動開門裝置壞了,門打不開,而回到房屋的門又關上鎖住了。
不巧屋主在外度假,於是笨賊被困在車庫達八天之久,只靠一罐可樂和一袋狗食度日。
義憤填膺的他怒告屋主的保險公司,贏得五十萬元賠償。


四、阿肯色小岩城
有位 Jerry William 屁股被隔壁鄰居家的狼狗咬傷。
狗為何咬他?
因為他拿BB不停地打它,激怒了它。
法庭判決鄰居賠他一萬四千五百元,再加醫療費用。


五、費城
一家餐館輸掉官司,被迫付給一位來自賓州蘭卡斯特的 Amber Carson 十一萬三千五百元,因為地上溼滑跌碎尾骨。
地上為何會溼滑?
因為大約30秒前,她因爭吵而將飲料潑向男友。


六、德拉瓦州克雷蒙
一位小姐 Cara Walton 為了逃避三塊五的門票,想從廁所的窗戶爬進一家夜總會,結果摔倒跌破兩顆門牙。
結果她告贏了夜總會得到一萬兩千元,加上補牙的費用。


 

七、最後得獎的最有名的案子是奧克拉荷馬的 MarvGresinski 先生。
該天才買了一輛嶄新的32呎長的旅行車(有床,有廁,有廚房的 motorhome)。
在回家的高速公路上,他把自動駕駛定在70英里的時速,就離開駕駛座到後面去煮咖啡了,最後當然出了大車禍。
幸好該位老兄還活著,並且狀告該車製造廠而得到175萬元賠償外加新車一輛,理由是車子的說明書上沒有說,不可以離開駕駛座到後面去煮咖啡。
案子過後,該製造廠真的把這一條加在說明書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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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 藍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6) 人氣()